求教:如果要组成2舰小队进行海上破交
所属国是没有签华盛顿海军条约,伦敦海军条约的国家,需要对付的国家是30年代的日本(此时日本使用的鱼雷为90式鱼雷,正在开发九三鱼雷)。1艘1.3-1.6万吨的重巡洋舰+1.6-2W吨用6门283MM炮的大型巡洋舰的组合与2艘2万吨6们283MM炮的大巡组成的编队,哪一种效率更高? 综合考虑日本驱逐舰的威胁,比较小的商船8寸可以有效杀伤,1重巡+1大巡的组合是否比2大巡合理? 破交的话,我觉得是船要够大,续航、适航都能有保证;要有速度,跑得快;主炮口径不要太大,弹药储备充足,身管寿命要够用,不能磕药;防护要全面,对中口径以下的炮尽可能免疫;防空一定要牛!bsm多点点防空其实还是挺靠谱,速度再快点就更好了。
按照这个原则,必然要带小船啊 破交的话,我觉得是船要够大,续航、适航都能有保证;要有速度,跑得快;主炮口径不要太大,弹药储备充足,身管寿命要够用,不能磕药;防护要全面,对中口径以下的炮尽可能免疫;防空一定要牛!
bsm多点点防空其实还是挺靠谱,速度再快点就更好了。
按照这个原则,必然要带小船啊 本帖最后由 sjzjyamato 于 2016-3-23 18:58 编辑
cuplhxx 发表于 2016-3-23 16:31
破交的话,我觉得是船要够大,续航、适航都能有保证;要有速度,跑得快;主炮口径不要太大,弹药储备充足, ...
愚不是很赞同俾斯麦的首尾装甲带布局,,如果没有条约限制吨位,那么愚认为像衣阿华那样弄个装甲盒保护传动轴,如果吨位富余和前卫一样弄个首尾轻装甲带抵御弹片就好,上装愚觉得更没必要。弹药,主炮每门150发到两百发应该够用。 如果破交的话1艘1.3-1.6万吨的重巡洋舰+1.6-2W吨用6门283MM炮的大型巡洋舰的组合效率更高,毕竟对手是帝国商船,良好的机动性加够用的火力足矣应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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